网上售药依旧问题频现 律师称平台应对尽到审核义务
发布时间: 2024-08-02 22:37:16 | 作者: 精油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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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B2B医药营业销售平台“药师帮”近日曝出多起涉嫌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有消费者爆料,通过“药师帮”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了川贝母等多种中药,在官方认可的药品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DNA鉴别后却为不合格药品;还有一起来自一家诊所的负责人称,通过“药师帮”购买山慈菇等中药,发现异常后,送至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结果判定同样为不合格药品。对此,“药师帮”客服否认售假。
据《华夏时报》报道,爆料者赵先生介绍,为补充药房产品缺货,他于5月底在“药师帮”购买了川贝母等一批中药,总价近4500元,但到货后发现部分药品与通常售卖的药品有很大不同,特别是川贝母,请教专业技术人员之后,疑为假药。
随后赵先生自己付费,将产品拿到食品药品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DNA鉴别,最终检测结果为此川贝母DNA检测结果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据了解,根据药材DNA做鉴别是传统中药材鉴定的新技术,能轻松实现对中药材成分与真伪的快速鉴定。
专业人士介绍,川贝母是润肺止咳的名贵中药,一些商家会用价格实惠公道的浙贝母籽来冒充名贵的川贝母。两者看似外貌相近,实则有天壤之别。
无独有偶,另一位诊所经营者方先生在“药师帮“遭遇了几乎与赵先生相同的经历。
据《法新网》报道,重庆南岸区一家诊所的经营者方先生,在“药师帮”平台上进购了一批药品,同样发现问题。
今年4月底,方先生注册了“药师帮”,并于5月底在此平台上购买了湖北德信医药有限公司售卖的麦冬及深圳市埔华医药有限公司售卖的山慈菇等中药材。收货后,方先生却发现了问题。“从外形上看不对,根本不像是真的。”方先生说,这批进购的中药中,麦冬和山慈菇这两味药较以前买的有明显区别。出于安全考虑,方先生没敢将这批药向顾客出售,并于6月初送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
6月2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开具了检验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方先生送检的、由湖北正光九资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冬,通过显微鉴别,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性状和鉴别项目,结果是“不符合相关规定”。
7月1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另一份检验报告,显示方先生送检的、由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慈菇,检验结论:“本品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假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据了解,上文提到的川贝母通过“药师帮”平台销往全国各地的药房和诊所,其生产批号为18050100,生产厂商为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显示,这家生产企业成立于2009年,其董事长曾在2017年因涉嫌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湖北黄梅县公安局逮捕,后被取保候审。
2018年11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湖北药品质量公告,抽检发现107批次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药品,其中就包括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次醋乳香。
有资料显示,此次事件涉及的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7年12月受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行政处罚。在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检中,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多次被检出不合格药品。如2018年5月,2018年第三期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在37 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中,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占了3批次:款冬花、知母(盐知母)、蝉蜕各有一批次药品不合格;2018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47批次药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通告,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槟榔不合格。
湖北正光九资河药业也不例外。2018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42批次药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通告中,就有湖北正光九资河药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山药;2018年第9期抽验不符合相关规定药品质量公告,9批次不合格药品中,包括湖北正光九资河药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地龙。
北京明科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认为,无论采用2B还是2C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都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同时应或对消费的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据《华夏时报》报道,赵先生曾与“药师帮”多次沟通,而客服却直接否认假药,并要求消费者拿出真实证据确认所购买药品为假货。记者联系“药师帮”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药师帮”设有采购顾问,负责药店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如果药店在该平台购买到假药,可以与该部门进行联系并反馈,同时提供质检报告,说明药“为什么假”“假在哪里”。
“药师帮”客服还表示,购买方也可以提出药品的具体问题,然后反馈给“药师帮”负责质量的工作人员去核实,经核实后如果情况属实,药师帮会依照国家药监局规定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行有关处理。此外,消费者还可以与药师帮客服进行联系,由客服转到相应部门进行处理。
在被问及若购买到假药该怎么样做索赔时,客服表示不太清楚,要问负责采购的部门领导。
方先生则表示,自己在“药师帮”上前后共购买过十几种中药,本次检测出问题的两袋麦冬和四袋山慈菇,进价约千余元。“不仅是钱的问题。”方先生说,诊所进的中药出现问题,不仅对诊所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也对顾客的健康安全构成了隐患。“诊所有很多来顾客来抓药,常用的中药应该是什么性状,他们都很清楚。”方先生担心,假如让顾客看到这批药,诊所的名誉会受到特别大的影响,如果有顾客将药买回家使用,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据《法新网》报道,方先生将这一情况向“药师帮”客服进行了反馈,但到今天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和处理方法。“前两天他们居然把我的账号给封了,我现在都登陆不上去了。”越想越气的方先生,前往食药监进行了投诉。
针对方先生遇到的问题,郑洪涛律师表示,“药师帮”应积极将问题合理、妥善地解决。如平台在消费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药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将劣质药品按合格品价格出售的情况,应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及时退款或退货,同时将相应问题整改。如平台在售药品中存在假药,相应药企已涉及到刑事犯罪,电子商务平台也要承担对应责任。
“药师帮”CEO张步镇曾经表示,从长远利益上看,药师帮和上游药企的利益是一致的,让药企的药品高效覆盖“广阔市场”的众多“小B”。药师帮定义自己的使命是建设“更安全更高效的医药流通网络”,通过这一个网络的建设,体量众多的药店“小B”们快捷安全地获得更多更好的药品。
而从这两起爆料来看,“药师帮”并没有让“小B”们都能获得安全放心的药品。
业内人士表示,药品B2B第三方撮合平台,直接面对各类实体零售药店,它们如果出现问题对社会的危害可能更严重。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药师帮APP于2015年1月正式对外发布。2016年11月获得国家食药监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许可证(A证)。据“药师帮”对外介绍,2018年其月度订单量突破100万单,覆盖药店诊所等终端超过20万家,成为国内活跃用户规模第一的医药B2B平台。
今年4月,“药师帮”遭遇哈药集团、扬子江、云药集团等多家药企的集体。这些药企陆续发布通知函称,“药师帮”平台长期低价销售公司产品,造成规范的合作客户无法正常销售,要求经销商暂停给药师帮平台电商供货。
分析其原因,资深医药人郑佩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郑佩观点医药动销”中发文表示,“原因很简单,药师帮在破坏规矩,影响众多厂家的正常市场销售秩序”。郑佩分析认为,药师帮低价销售企业产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从商业渠道上采购一些低价位的商品,稍微加点利润以后出货;第二,以互联网思维操作药品,通过平台烧钱,对价格的补贴,迅速扩大终端占有率,让药店形成采购习惯,把规模做大后进行N轮融资,把公司做值钱后再卖掉。”
据中国网记者调查,“药师帮”成立至今已经深陷多起纠纷中,除了上述纠纷外,去年年底还曾因涉嫌违规发布毒性药品信息被媒体曝光。而天眼查显示,“药师帮”还与多起民事纠纷有关。2018年,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侵害商标权纠纷将“药师帮”等企业告上法庭;另外,还有两起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事件。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以没有经过授权擅自发布药品信息、低价销售药品为由,主张被告广州速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后者正是“药师帮”平台的开发方。
今年1月27日,“药师帮”宣布去年11月份完成新一轮融资,由老虎环球基金、H Capital和DCM参与,融资额1.33亿美元。至今过去了大半年,但从有关平台查询,并未发现其股权结构变化,因此投资款是否真正到账、资金链安全状况也受到业内关注,担心影响质量安全管控。
《法新网》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电子商务平台要承担起资格审核与商品审查责任,对销售药品的商家进行严格管理,防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障药品流通的安全性。我国曾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原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门也进行了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行动。然而,这些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和整治行为之下,网上售药依旧问题频现,这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网售药品监管困难之大。但无论如何,加强网售药品监管、杜绝网售假药须多方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