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市场的六个“药方”

发布时间: 2023-12-06 18:17:31 |   作者: 爱游戏官网网页版入口

  ——完善《农药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条例》配套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为市场秩序好转提供法律保证。根据近年来执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条例》应加强完善的相关联的内容主要有:明确农药从其它产品中单列出来,专属农业部门监督管理;明确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核检查,并要对未经审查的行为制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该没收的没收,该封存的封存,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依法移送。

  ——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加强农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为科学公正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理顺体制、健全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提供组织保障。首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任部门内,应尽快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全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性管理机构,以适应我国农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和入世在即的新形势需要;其次,省级农药检定所应尽快从植保站或技术推广部门内分设出来,做到人、财、物独立,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第三是一些较大的、设区的农业地级市,应尽快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农药市场监督工作;第四是县级根据当地的真实的情况,可在农药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包括农药在内)执法工作。

  ——严格企业登记和经营单位条件要求,淘汰一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从源头上遏制假、劣行为。农业部应以最近清理临时登记累计满四年的产品为契机,切实淘汰一批低水平重复的小企业。今后,还应逐步的提升登记资料要求,提高登记收费标准,促进企业走重组、兼并、联合之路,形成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彻底改变目前生产企业“遍地开花,星罗棋布”的状况;对经营单位也是如此,各地要认真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对农药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核检查,以此为手段,取缔一批经营条件差、经营方式落后的经营点。可借鉴国际上较为成功的经营连锁化的经营销售的方式,引导发展农药连锁经营,建立符合现代化市场经济要求的大型农药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整合、规范目前小、散、乱的农药经营点,形成规模,创出品牌,利于管理。